从侧面看着她的脸,带着不列颠古典美人的那种感觉,让叶归忽然想起来一名女明星:凯特贝金赛尔,与她的脸型有两分相似,这是一名混血美女。而且她的脸型有着东方江南水乡女子的温婉柔美,五官则是西方人的立体感,东西方的黄金比例结合让女子有着一幅天使的面容。
叶归上下不停地的打量着女子,终于是引起了女子的注意与不满,抬头看了一眼叶归,眼神中充满了厌恶,朝着旁边挪了一个位置,可是叶归恬不知耻的也挪了一个位置,继续坐在女子的旁边。
“妹妹,心里面在骂我?是不是觉得我这样十分让你讨厌,因为我不是第一个被你吸引,可是却敢这么直白欣赏你的男人?”叶归觉得,应该找个话题聊起来了,如果是一般的男人,开头的第一句肯定是:“美女,等人呢?”
但是自己是一般的男人吗?
放着中东大把的钱不去赚,欧洲风情无限的大洋马不去撩拨,却因为老头子的一句话,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,陌生的机场,然后接一个陌生的女人,最后做她的保镖!这就不是一般的男人可以做出来的事情。
叶归觉得,当时一定是脑子进了水,才同意老头子的话。带着二百五十一块钱,一个人坐上了火车,还因为是学生的开学季,压根就买不到卧铺,站了十六个小时,差点没有被人和行李挤成照片,找了个旅馆住了一晚上,却听了一晚上隔壁女人虚假的叫声,现在想起来都想回到中东,那里才是他应该呆的地方。
可是老头子又说了,如果他这个任务没有完成,私自结束任务的话,那么这辈子都别想见到老头子与咆哮佣兵团了!
这两样可都是叶归的宝啊,为了他们,叶归也只能是忍受了。
虽然老头子是个脾气古怪的老头子,在一个名为“希望”的小山村中训练了叶归十五年,夏练三伏冬练三九,并且每晚都让叶归睡在一块大大的无规则的黑色石头上,要不是叶归小时候得到了老头子的头发,偷偷跑去镇子上的医院做了亲子坚定,确定这个老头子是自己的亲爹,不然他真的会认为自己是从垃圾桶捡的。
然后十八岁的时候被老头子赶到了战况如火如荼的中东战场,一呆就是六年,现在来到了江都,又是一个陌生的城市。
原本以为江都也是和中东那样的城市一样,乱的很,但是现在看起来,江都也不错啊,至少有这么个极品的美女......
女子实在是没有想到对方出口,不按常理出牌,愣了一下子后,冷冷哼了一声,就要站起来,可是却又忽然坐下来,朝旁边挪了两个位置。
叶归深呼吸一口气,说道:“舒肤佳与海飞丝,简直就是绝配!”
女子大怒,一张脸成了粉红色,应该是恼大于羞:“滚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