朗朗乾坤,光天化日,那个恶霸就敢犯下这种滔天大罪。
没人管他吗?
好啊!人人都怕他,但是我不怕。
我是精神病,我天不怕地不怕。
我要给爸爸和妈妈报仇!
我还有个十三岁的小妹妹。
没有了爸爸和妈妈的照顾,妹妹肯定活不下去。
我这个当姐姐的,要肩负起责任。
我要快些回家,照顾妹妹!
我提着明晃晃的杀猪刀。
在精神病院内,一路冲杀。
我要冲出精神病院,杀回到家中。
我只是一个瘦弱的少女。
但是,我疯起来,所有人都害怕我。
那些男看守们,躲着我,就像躲死神一样。
“快,大家快逃。”
“这个精神病疯啦,她动起手来可不是好惹的。”
我顺利的杀出了精神病院。
在遍地积雪的寒冬中,我提着杀猪刀。
穿着洁白而又单薄的碎花裙。
赤着双脚,踏在雪地中。
深一脚,浅一脚,向家中奔去。
这一路上,所有的汽车,见到我,全都让路。
所有的行人,都对我侧目。
他们就跟见到鬼一样,看着我。
我己经顾不得双脚的疼痛和身体的恶寒。
我要快些回家,保护妹妹。
五年前,我生活在一个小村庄里。
我们家,是一户庄户人家。
爸爸,老实而憨厚。
妈妈,单纯而勤劳。
这么一对善良而又纯朴的农村夫妇。
又会有什么坏心思呢?
为什么上天如此不公,专门夺走爸爸和妈妈这种好人的性命?
五年前,村里恶霸沈吉祥的儿子,欺负我的妹妹。
他们看我爸妈都是老实人。
而且,我们家又没有男仔。
所以,沈吉祥的儿子,对我妹妹肆意的**和践踏。
我一气之下,咬断了沈吉祥儿子,沈昌的两根手指。
沈吉祥嚣张的对我说,要把我送进精神病院呆一辈子。
沈吉祥有“通天”的本领。
从法医,到村民,全都认为,我是一个真正的精神病。
正常人,哪会像狗一样去咬断一个“品学兼优”男孩子的手指头。
就这样,我被判定了精神病,被看守在精神病院中。
爸爸和妈妈一辈子己经活得十分的不容易。
我不想再给二位老人家添任何的负担。
所以,我一直在精神病院中,当着一名称职的“精神病”。
可是,今天。
我实在无法忍受。
我要去看爸爸和妈妈最后一眼。
我要杀掉沈吉祥和沈昌,为爸爸和妈妈报仇!
我披散着,那本来十分引以为傲的漂亮长发。
寒冷的天气,冻得我瑟瑟发抖。
使我的面目十分的狰狞。
就好像,来自地狱的恶魔一般。
天傍黑,我回到了原本属于我的村庄。
我回到了自己的家中。
煤油灯下,两个厚实的大棺材,映入了我的眼帘。
只见妹妹,穿戴着孝服,正跪在爸爸和妈妈的棺材前。
全村,五百余户人家,却只有一个人来我家祭奠我的父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