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张彦方,你七月十三日在哪里?”里面的问话开始了,是左边一个较为年轻的警察在询问并作笔录。
“在家!”这个叫张彦方的男人十分年轻,看上去不超过二十五岁,打扮是那种平平常常的,没有什么特点,穿着一件蓝色的衬衫和一条牛仔裤。他面对警察的回答似乎并不理会,有些吊儿郎当的。
“有人证明吗?”
“没有!我一个人住!”张彦方翻了翻白眼。
“那为什么金山租车行在七月十三日有你的租车单据,上面还有你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码!”坐在右边的一个警察拿出了一张红色的单据。
“你租了一辆黑色的桑塔纳,去干什么?”警察不紧不慢地问道。
“干什么?我想想啊!对了,和朋友出去玩儿呗!”张彦方依旧是那副德行。
“酒吧!歌厅!不记得了!”
“你去过凌云路吗?”
“没有!”这次回答倒挺爽快的。
“你刚才都说不记得了,你怎么知道没去过凌云路!”警察冷冷道。
张彦方目光闪烁:“我只会去那些娱乐场所,根本不可能去那个冷清的鬼地方!”
“那么,你怎么解释你租用的这辆车上有血渍?”
“胡说!”张彦方跳了起来,“你凭什么证明车上的血迹与我有关?”
“坐下!”警察厉声喝道,张彦方有些忌惮,乖乖坐下。
刚才问话的那名警察冷笑一声:“租车行的老板证明,那天租用那辆桑塔纳的人,就只有你一个人,你怎么解释?”
“那他自己不会开车撞人吗?凭什么赖在我身上!”张彦方毫不示弱。
“我说过那辆车撞过人了吗?你怎么知道?”警察又不紧不慢地来了一句。
张彦方的脸色立刻变了变,但马上嘴硬道:“你们莫名其妙地把我抓来,那肯定是有事情的了!难道撞
倒一只小猫小狗你们也要管吗?”
“那好!你那天是和那些朋友出去的,去的是哪些地方,请你-说出来!我们要请他们来一一对证!”警察并不急,接着问后面的问题。
“你们......凭什么!我又没犯法!凭什么如此对待我!我要找律师!”张彦方有些紧张,大呼小叫起来。
吴林山在外面看着,眉头紧皱,轻声对宁夏说:“你在外面等等!”说着就推门进去了,对张彦方大喝一声:“闭嘴!”
张彦方一看到吴林山,有些发怵,老实了下来。
吴警官冷冷道:“你还嘴硬!你知不知道,被你撞倒的那个女孩子已经死了!”
“什么?”张彦方极为惊诧,神色忽然慌张起来,“死......死......死了?”
“不错!”吴警官声音极为威严,也具有一股威慑力,“你还不说实话的话,就准备下半辈子在监狱里蹲着吧!”
张彦方脸上忽然留下了几条汗水,他有些发抖,哆哆嗦嗦道:“我......我......没想......撞死......她的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