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到了北京,漫展散了,演唱会也结束了,却成就了一对新人,他们以神一样的速度在一起了。
3
马文文虽然成天对着电视机里的泡菜国欧巴喊“老公”,喊“男神”,但她却是个彻头彻尾的不婚主义者,拍拖三年,连“结婚”这两字儿都没有吱一声儿。
冯歌虽说是个中二病,但他也想趁早结婚,好把“中二”当成家传之宝给传到下一代去,这自然是玩笑话,但是冯歌爱她,只能遵循她的意愿不结婚。
那天大年三十,双方老爸老妈都来催婚了,但还是没有成功。
那晚冯歌跟马文文聊起了结婚的事儿,他们吵起来了,冯歌一气之下搬了出去。
4
马文文起初还觉得自己没有错,倒是冯歌把她给逼急了,把所有的错都归咎到冯歌的身上。
现在夜深了,凉风习习,平日里的冯歌准会给自己泡上一杯暖暖的牛奶,为她披上一件外套,在她耳边呢喃一句永远不变的话:“快点睡吧,明天还得早起。”
此刻的她独自徘徊在空荡荡的客厅间,来回踱步,没有了看韩剧的心思,没有睡意,看着屋子里最边上的房间里挂满的cosplay的衣服,她忍不住哭了。
这是三年来第一次哭泣,因为他的第一次离开。
她握紧了枕边的手机,看着锁屏上的她和冯歌的合影,只觉得心伤,好像少了些什么一样。
她很想他。
马文文等待着冯歌打来的电话,一晚过去了,没有任何的来电记录。
马文文坐在床上大闹了起来,枕头被仍地一团遭,莫名地很生气,莫名地很伤心,莫名地很绝望。
马文文拨通了冯歌的电话。
“冯歌,我警告你,限你三分钟之内回来,不然小心你的衣服不保!”
“我就知道,快开门,我可不想我的衣服都没了……”
等等,怎么回事。马文文愣了一下,没反应过来。
她开门了。
“傻瓜,还差一点就三分钟了,你就那么想我的衣服被你烧了吗?”
冯歌隔着门槛抱紧了屋里头的马文文,马文文眼角泪水的余温还在。马文文穿着冯歌给她买的大耳朵兔子连体睡衣,被寒风鼓起的的睡衣把马文文显得像只笨重的兔子,此刻的她却显得格外可爱。
这种身高差迫使她掂起了脚尖,但她很喜欢这种掂起脚尖的感觉呢。
誰都知道的,冯歌在家门口守了一整晚。
5
他们没有再提及结婚的事情。
他们开始了全国各地的旅游,当然少不了漫展和演唱会。
那天他们玩的很尽兴,醉意上脑,冯歌的中二病又复发啦。
冯歌把左手举得高高的,直指上天,右手的五指伸展绷紧斜摆在左眼前。
马文文又开始纳闷这个动作又是从哪个动漫里学来的,还是说,那是他自创的。
“为了听从神的旨意,我必须爱你,永远爱你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