朦胧月色下,房间里只剩下沈锦文一人,以及那一方烈焰如火的大红喜帕。
“无耻老贼,本捕头若不能活捉你回去交差,就改跟你姓!”
沈锦文气得跺脚,恼了好一会儿,方慢慢打开紧握的手心。
这老贼身手不凡,气度不凡,举手投足都不像是渭城这个小小县城里的人物。
他,到底是何来历?
如纱月光里,掌心那枚墨色玉牌显得格外温润生辉,玉牌末脚雕刻着一个“修”字,其中意义,似乎神秘非常……
渭城,城门。
细密的雨点如柳絮,绿了芭蕉,惊了碧湖,荡起圈圈涟漪。
街道上行人撑着油纸伞来来往往,微润的空气里是泥土的清香。
长长的青石板道被冲刷如新,高大的城墙在夜色里显得更加巍峨庄严。
城墙正中央,是一张新贴不久的告示,在一众杂乱的告示中如同鹤立鸡群,格外醒目,引得无数百姓驻足议论。
原因,不过有三。
一是,印的纸张比旁边的都要大,足足大三倍。
二是,落款上,“御史大夫”龙飞凤舞的草书,不论称号还是行云流水的笔锋,比旁边更为霸气。
三是,无数被淋湿的告示里,唯独这一张上的“赏”字,还能清晰可辨。
可不是么,拿一万白银来悬赏寻人,这手笔,忒阔。
沈锦文抱着剑,顶着黑眼圈驻守在城墙阴暗的角落里,漂亮俊秀的脸蛋上一双英气的眉紧紧皱成一团。
昨夜回去后,县太爷就赏了她一只官靴,砸得她的头到现在还嗡嗡作响。
然而,这一切都是那个病书生一样的贼子给害的!
若不是这无耻之徒太过嚣张,沈锦文到现在还是衙门里地位斐然,受人敬重追捧的第一名捕!哪里需要受这等窝囊气!
有衙门不能回也就算了,恐怕今天醉蝶姑娘的喜酒也是赶不上了。
沈锦文重重叹气,低头凝望着天青色衣摆间那淡紫素纹的福寿绵延香囊,忽然十分想念醉蝶泡的西湖龙井。
雨越下越大,厚重的雨帘挡住了大片的视线,一辆朱轮黑漆的马车由远及近的朝城墙一隅的垂柳处驶来。
“沈姑娘,公子有请。”车帘被掀开,一个身穿雅青色的冷峻男子一跃而下。
姑娘?!
沈锦文听见这二字直接一蹦三尺高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捂住了对方的口鼻。
“你眼瞎吗!没瞧见本捕头是个风流倜傥,英俊潇洒的大男人!”沈锦文面红耳赤,怒不可遏的低吼道。
宁墨眼角抽了抽,挣开她的手。不心虚,捂他的嘴干什么。
果然被公子说中,世间唯女子与小人最难伺候。
“公子请姑娘上车一叙。”宁墨冷冷道。
“什么姑娘!都说了,本捕头是男人!”沈锦文气的跳脚,又做贼一般四处张望一圈,生怕被人发现她隐藏了三年的大秘密。
要知道沈锦文从小最大的心愿就是当一名惩恶扬善,名流千古的名捕。